[1]陈伟民.论浙江人契约观念的不同特点 [J].浙江科技学院学报,2008,(04):292-296.
 CHEN Wei-min.On different characteristics in contract concept of people in Zhejiang province[J].,2008,(04):292-2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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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浙江人契约观念的不同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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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科技学院学报》[ISSN:1001-3733/CN:61-1062/R]

卷:
期数:
2008年04期
页码:
292-296
栏目:
人文社会科学研究
出版日期:
2008-12-30

文章信息/Info

Title:
On different characteristics in contract concept of people in Zhejiang province
文章编号:
1671-8798(2008)04-0292-05
作者:
陈伟民
浙江科技学院 经济管理学院,杭州 310023
Author(s):
CHEN Wei-min
关键词:
经济契约人缘契约宗族意识
分类号:
F069.9;C912.8
文献标志码:
A
摘要:
由于将来的交换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当事人的习俗、身份、习惯等因素对契约的制定、履行有很大的作用,由此影响当事人的契约观念。因此,不同的宗族文化造就了不同的契约观念。浙北地区相对较弱的宗族意识使得浙北地区人员之间的默契和依赖的程度低,经济契约中的凭证观念相对较强。受以地缘关系为基础的依附式宗族的影响,温州人相互之间存在着较深的依附关系,这使得温州人彼此之问的交易是重内容轻形式,经济契约中的凭证观念相对较弱。

更新日期/Last Updat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