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学报通过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第一批学术期刊认定
发布人:zhouhb 发布时间:2015/1/15 14:08:48  浏览次数:12208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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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严格学术期刊出版资质,优化学术期刊出版环境,促进学术期刊健康发展,2014年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下发了《关于规范学术期刊出版秩序 促进学术期刊健康发展的通知》及《关于开展学术期刊认定及清理工作的通知》,组织开展了学术期刊认定工作。

   为使认定工作科学严谨,总局制订了学术期刊认定标准,对期刊主办单位资质、办刊宗旨和业务范围、编辑队伍条件、审稿组稿制度、学术文章质量等提出了明确具体的要求。8条认定标准为:经国家新闻出版行政部门批准,持有国内统一连续出版物号(CN),领取期刊出版许可证,符合《出版管理条例》和《期刊出版管理规定》等要求;主办单位具有学术出版资质和专业背景,出版单位具备必需的办刊条件;办刊宗旨及业务范围以开展学术研究,发布学术创新成果,交流学术经验等为主;拥有相应学科领域一定数量的专职编辑人员,主编和编辑人员需取得国家规定的岗位培训合格证书;组建有编委会并定期进行换届改选,编委会能有效指导编辑出版工作;执行严格规范的组稿、审稿及同行评议制度,保持一定的稿件退稿率;刊发文章具有严谨的编排格式规范,内容质量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要求;刊发文章以学术论文、文献(原创论文、述评、综述文章等)为主。

   在各省新闻出版广电局组织专家初步认定的基础上,2014年9月,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专门成立了学术期刊认定工作领导小组,组建了由47位院士、教授等组成的认定专家组,制定了科学严谨的认定标准、规则和流程。审核认定按学科分组进行,重点难点问题逐级上报研究决定,集中讨论,做到标准一致、尺度一致,确保了认定结果的客观公正。经最终审定,11月18日公示了第一批认定的5756种学术期刊名单,12月10日正式公布了第一批认定的5737种学术期刊名单。浙江省通过第一批学术期刊认定的社科期刊有53种,科技期刊有92种。我校学报顺利通过第一批学术期刊认定。